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处长:刘海林

副处长:胡慧芬

联系方式:0571—88285809

部门职责:

(1)负责对全校资产的统一规范管理;负责制定学校资产配置标准;定期开展清产核资、报废报损、统计分析;

(2)负责全校房产的统一管理,制定学校两校区的用房规划;负责教职工住房审核;

(3)负责实验室规划及实验室项目申报、建设、绩效考核、安全管理工作;

(4)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规划论证、验收、开放、使用效益评估;

(5)负责学校政府采购的计划、组织、实施及与协调工作;负责学校采购过程监督,协助使用部门采购项目合同履行管理和售后质量服务管理;

(6)负责校内采购招标;负责学校招标代理公司的管理考核;

(7)负责人文社科实验中心运行和管理工作;

(8)负责学校外包单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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